东北网绥化12月14日讯 ( 绥警 ) 为全力推动公安部、省公安厅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按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绥化市于12于1日开通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此项业务的开通是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
吴女士日前不慎将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等证件丢失,到现居住地辖区北林区春雷派出所补办异地居民身份证。因其急于补办社保卡、银行卡,补办的身份证不能立等可取,于是提出了再办理一张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民警核实信息后,立即为吴女士办理了临时居民身份证。
“真是太方便了,现在不用回户籍地也能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了,派出所真是解决了我的‘大’麻烦,太感谢你们了”。12月1日上午,户籍地是海南省在北林区居住的吴女士最先感受到了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带来的便利。
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流程
1办证申请:公民通过跨省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证件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核验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并且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完成的,受理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申请(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收取10元证件工本费。
3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受理地公安派出所制发,立等可取。已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图为户籍地在海南省的吴女士到北林区春雷派出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