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微
前几天,偶然看到了某电视剧集中的一个镜头:一位正在驾车的男士,在快速行驶中,腾出一只手抽出纸巾,为副驾上一位女士擦眼泪。那情节虽然爱心满满,却也涉嫌了交通违章。可以说,这个情节是此剧中的一处败笔:为了一个情节而违背真实的生活。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中国编剧想像力的缺乏。实际上,在国产电视剧中,这样违反交通规则的情节可以信手拈来。有人开玩笑说,如果真的较起真来,剧中人物驾照上的分怕早就扣没了。
影视剧作为文艺作品,当然允许高于生活,但它更应该来源于生活,并且尊重生活,忠实于生活。情节可以虚构,但必须符合生活的一般规律;尤其是现实主义题材,更不能脱离生活,违背法律法规。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为了剧情的需要,编剧和导演从来也不考虑生活规律或法律法规,让剧中的人物边开车边打手机,或随意鸣笛来表达人物的情绪,边开车边交头接耳,动情之处还能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抽纸巾给副驾驶擦眼泪,赶时间就会强行变道超车,等等。
上述的场景在影视剧中反复出现,很容易误导观众。别忘了,你拍的是都市生活剧,不是007,不是警匪片,更不是广告。就算是广告,如有危险的特效镜头,还得在屏幕下方注明:广告创意,请勿模仿。难道我们的电视剧也需要来这么一出:剧情需要,想不出别的招儿,请勿模仿。
很多影视剧有着很广泛的传播力,编导在制作这类生活情景剧时,应该考虑到这一点。为了剧情,就算想不出别的招儿,也不能违背生活真实,更不能用一些违章违法的情节来蒙混过关,误导观众。缺乏想像力可以多训练,多学习,或者请更高明的编剧。如果把大量违法的情节请进电视剧,对观众形成误导,那么,你离违法也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