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海 魏忠
陈南春,青冈县靖城街道司法所所长。他从事司法工作20多年来,始终坚持以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为重点,以强化社区和学校普法教育工作为突破口,不断加强社区行政司法的规范化建设,他用真心、真情诠释为民初心。
陈南春一直把为街道和社区服务,营造居民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作为司法工作的第一要务。为了开展好一系列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他热心帮助社区居民委建立“普法长廊”;为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普法,他指导“夕阳红艺术团”和普法宣传员编撰文艺节目和普法歌谣、绘制宣传画深入学校和社区开展教育;每年的“12.4”全国普法日,他都组织辖区的三支秧歌队和艺术团开展宣传。三年来,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0多次,发放普法宣传单1.5万多份,为居民上法治课16次,接待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化解协调重大突发事件9起。他还把街道、社区的中心工作视为已任,在靖城街道的巷道上,在居民生活的小区里,无不留下他的足迹和身影。三年来,他先后为街道办事处提出涉法建议16条,处理信访事件13起。群众们都称赞司法所既是街道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消防车”,又是营造居民和谐生活的“稳压器”。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始终是陈南春牵挂的事。新修订的《两法》颁发后,他同街道关工委领导一起在街道法制学校里,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溯源的方式,为200多名学生和家长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他又和城镇四个街道关工委及司法所领导一起深入青冈第五中学开展禁毒演讲。同时,他们还经常亲临街头进行宣传,现场讲解《禁毒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在“八五”普法教育活动中,他又深入民主小学为300多名师生做了题为《感受法治健康成长》的报告。同时,他还就青少年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已合法权益的相关事宜做了详尽地讲解。
多年来,陈南春一边强化在矫青年的教育工作,一边热心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就业问题。28岁的张某因抢劫罪服刑5年获释后,家人对其非常冷落。于是,陈南春不仅上门跟他的家人促膝谈心做工作,还根据他的一技之长,担保安排他到一家农机修配厂工作,每月收入2600元。几年来,他联系街道、社区,共为3名在矫和刑满释放人员安排了工作,为3人办理了低保,为5人实施了临时救助,为2人解决了大病救助。
陈南春的真情付出,得到了街道办事处乃至县司法局领导的一致好评。个人先后荣获了省级“五五普法先进个人”“优秀司法所长”以及“全国模范人民调节员”的光荣称号。靖城司法所也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