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9月27日讯 ( 宫道天 ) 为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绥化市发改委印发了《绥化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清理取消水气热领域不合理收费实施方案》,开展了清理取消水气热领域不合理收费专项工作。
市发改委在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集中排查和清理,重点清理了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收费、建筑区划红线内有关收费,要求供水供气供热企业不得利用垄断地位以检验费、试验费、验收费、开通费、接入费、增容费等各种形式、名目收取费用。对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气供热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已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收费进行了整顿,有效遏制了水气热领域乱收费行为。
近日,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供水供气供热领域健全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督促服务企业完善目录清单制度,对保留的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在企业收费场所及门户网站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让企业明明白白交费,让收费部门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管理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