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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创新纠纷调解模式推动服务窗口前移

来源:绥化日报 2023-06-26 字体:

  东北网绥化6月26日讯 ( 王明宇 特约记者 万希龙 全媒体记者 孙一博 )  近期,海伦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践行“仲裁为民”服务理念,联合海伦市司法局、法院成立海伦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劳动监察+司法确认+劳动仲裁”一体化综合调裁诉对接机制。自3月份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仲裁前调解案件12件,涉及资金48.16万元,用人单位当场履行调解协议11件,妥善处理重大集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活化调解模式,实现三方共赢。海伦市劳动仲裁院在立案前,对于具备调解基础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征求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当事人愿意调解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委会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可以直接申请司法确认。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按照流程转至仲裁程序。已经进入仲裁立案程序的案件,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继续调解,在开庭日期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转回仲裁程序。通过“案前引调、案中调解”机制,将部分案件消化在庭审前,缓解仲裁办案压力、减轻劳动者维权诉累,实现了劳动者、用人单位和仲裁机构的三方共赢。

       建强执法队伍,在劳动仲裁中发挥积极作用。海伦市劳动仲裁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干部职工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放置展板、设立咨询台、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向企业和群众宣传、普及劳动仲裁相关知识,强化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充分发挥劳动仲裁在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促进协议签订,提供法律援助,减少维权成本。提前介入案件调查是劳动仲裁创造优质服务的着力点。目前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群和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的人员在劳务市场上依旧占据很大份额,他们在遭遇欠薪、工伤等事件时,常因诉讼程序复杂、维权成本高、耗时长等原因,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权益。劳动监察提前介入调查,能够与劳动者达成协议的市场主体,劳动监察视情况可以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促使市场主体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协议的签订、履行,为超龄人员增加了一条维权之路。对于调解未成功案件转立案的,由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工伤职工、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仲裁审理阶段为其代理案件,协助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大限度减少劳动者维权成本。


编辑: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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