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市委部署,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专项巡察反馈工作于2023年2月23日完成。市委第一至第十一专项巡察组分别向市县两级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各专项巡察组在反馈中传达了张宝伟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听取水利工程建设专项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提出了巡察整改要求。
反馈指出,一些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有偏差,结合本地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支撑区域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等保障能力不足,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工程布局全局性、系统性不够,对工程质量管理重视程度不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反馈要求,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是党中央对我们的政治要求,是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与党中央、省市委要求对标对表,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完成好整改任务。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整改各方面各环节,对标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与着力巩固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工程险工险段治理、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侵蚀沟治理等“五项重点任务”攻坚成果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健全机制、提升能力的过程,作为攻坚克难、推动发展的过程,深化以巡促改、促建、促治,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切实增强水利保障和支撑能力。
在反馈过程中,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坚决整改,真正让巡察整改成为推动我市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此外,市委巡察组还将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给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处理。
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水务工作领导、巡察办主任,纪委监督检查室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组长,各专项巡察组相关同志,被巡察党组织中层以上干部、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反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