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2月14日讯按照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部署和水利工程建设专项巡视巡察省市县上下联动有关要求,截至12月12日,五届市委水利工程建设专项巡察的11个巡察组完成巡察进驻工作。
经绥化市委批准,市委第一至十一巡察组分别对绥棱县水务局、绥化市水务局、北林区水务局、安达市水务局、明水县水务局、海伦市水务局、兰西县水务局、望奎县水务局、青冈县水务局、庆安县水务局、肇东市水务局等1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各市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要求,市委巡察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重点围绕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情况,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情况,重点领域权力运行及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聚焦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审批立项、建设质量、运行安全、招标采购、资金监管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深入查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职能责任的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公权私用、滥权妄为、利益输送等“靠水利吃水利”的腐败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动解决权责脱节、制度机制不健全、内控监管乏力、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
巡察期间,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和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以巡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