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违规生产、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监管治理,根据省垦区公安局绥化分局《关于转发公安部治安局关于积极配合做好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严厉打击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维护海伦农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7月27日,海伦派出所开展涉“军”字号烟酒商品排查工作。
该所对辖区食杂店、蔬菜店、超市等烟酒商品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相关经营人员严禁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禁止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名义进行商业营销宣传,向经营人员宣传《知识产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经营人员守法意识,自觉维护良好的经营环境。
加大辖区内贴吧微博、抖音快手直播平台、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的巡查力度,严防通过网络直销“军”字号烟酒及其他假冒伪劣商品,尽全力保护辖区群众的钱袋子,避免辖区群众上当受骗,切实斩断违法违规销售渠道。
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工作,民警加强对居民的入户走访工作,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揭露制假售假新手法、新形式,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号召辖区广大群众发现标有“军中茅台”“军队专供”等假冒伪劣产品,应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刘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