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审议通过8项议程(草案) 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东北网绥化6月27日讯 ( 全媒体记者 唐国宏 ) 6月24日,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8项议程(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安排两次全体会议、一次主任会议和一次分组会议进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建民、刘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民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德政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人选杜建彬,副市长王行亮,市政府秘书长李月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铁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显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秀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绥化市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下步立法工作安排情况的说明,并审议了此《条例(草案)》;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其审议意见(草案),并表决通过了此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并表决通过此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听取了此报告的审议意见形成情况的说明;听取审议和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江锡如辞职的决定(草案);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杜建彬等任免职的说明;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刘宁等任免职的说明;听取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书面)。会议还听取和表决了监票人名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职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决定免去:任立辉市金融服务局局长职务,王江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杨辉振市统计局局长职务;免去:唐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任命:杜建彬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玉宝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张博辉为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杨辉振为市金融服务局局长;任命:刘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孙连海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褚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元学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前,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