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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暖民心 实事映初心

来源:绥化新闻网 2022-03-11 字体:

  3月5日,安达法院顺利执结李某申请强制执行王某买卖合同一案。

  李某与王某在2021年签订了关于购买玉米的买卖合同,李某在交付玉米后,王某迟迟未将货款打入李某的账户。李某无奈于2021年10月诉至安达法院。10月21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王某一次性给付李某玉米款12954元,案件受理费85元由王某承担。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刘东波第一时间进行线上查控,同时进行线下传统调查,及时了解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现状,获取到被执行人在安达市开发区开办企业的信息,刘东波立即进行实地走访,同时送达法律文书,并告知被执行人若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采取查封企业内的设备等后续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一开始不了解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刘东波反复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一次次地走访、沟通,换来了被执行人的配合,当事人双方达成以物抵债的合意,被执行人以2200斤白酒折抵12954元货款。2022年3月5日,被执行人在安达法院执行局的见证下完成了交付,该案顺利执结。( 陈岩  刘潞 )


编辑:张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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