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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法院:“诉前调解”一号文书高效化解纠纷

来源:绥化日报 2022-02-22 字体:

  东北网绥化2月22日讯 (李雪松 特约记者 霍永祥 ) 近日,肇东市人民法院发出了本院2022年首份“诉前调书”字号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此次出具的民事调解书采用的“诉前调书”案号,这在肇东法院尚属首次,既高效率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1月21日上午,肇东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刚刚开始了一天的立案受理工作,立案工作人员就接待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原告周某欲起诉与被告孙某离婚,接收诉讼材料后,立案法官梁万生详细询问周某的婚姻、子女以及家庭财产等状况后,了解到1993年7月原、被告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女并均已成年,两人拥有位于肇东市区的共同财产房产一处。由于周某经常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已然导致了两人夫妻感情破裂,周某以此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立案法官第一时间与孙某取得联系,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诉前调解,梁万生立即将该案委派至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褚晓刚与梁万生共同做双方工作,经过反复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自愿离婚,共同财产位于肇东市区商品房归孙某所有并由其偿还该房剩余贷款,这起离婚纠纷终于调解成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解申请出具调解书案件编立“诉前调书”案号要求,双方签字确认并共同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后,肇东法院诉调对接团队梁万生法官当日就制作了2022年首份“诉前调书”字号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此次出具的民事调解书采用的“诉前调书”案号,这也是肇东法院多元化调解成功的一个缩影,把纠纷化解在诉前,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的具体实践。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肇东市人民法院今后将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不断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探索以“诉前调书”“诉前调确”案号方式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确认的新道路,通过将“诉前调书”案号适用于诉前调解成功后所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不仅便于把矛盾纠纷高效化解,还能够将矛盾纠纷进一步化解于诉前,更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高效与便民。


编辑: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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