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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依法拆除市区1户滞迁房屋

来源:绥化日报 2021-10-28 字体:

清拆现场。全媒体记者孙曙光摄

  东北网绥化10月28日讯(张泽惠  林诏臣  全媒体记者  孙曙光)10月22日上午,我市多部门联合,依法对市区府西地块影响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1户滞迁房屋予以拆除,为我市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清除障碍。

  府西地块位于市区康庄路和新建新兴街交汇处(恒大观澜府售楼处南),是我市城区棚改征收项目新增储备用地。这户滞迁居民的房屋正处于新建新兴街的主干路南侧半幅路面上,严重影响了新兴街建设工程的实施,阻碍了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进程,并严重妨碍了新兴街新建部分的市政道路工程和相应配套设施施工,影响了绥化市区西北部主要交通线路的顺畅。市房屋征收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这户滞迁房屋居民联络沟通,但滞迁居民拒不配合征收,漫天要价,其征收补偿要求远远超出政府征收补偿政策。为推进棚改征收速度,加快市政建设项目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市政府向北林区人民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作出的绥政征补字[2020]第01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北林区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市政府执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准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十四)项、第一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裁定对申请执行人绥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绥政征补字[2020]第01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准予强制执行,由绥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10月22日,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证处、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电业局、市消防救援机构、市供水公司以及北林公安分局、北林交警大队、北林城管综合执法分局等部门单位联合行动,依法按照相应程序,对这处滞迁房屋进行拆除。拆除之前,北林区人民法院法官在现场宣读了《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1)黑1202行审10号》,随后,在两台大型机械的轰鸣声中,这处影响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滞迁房屋得以彻底拆除,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扫清了障碍。


编辑: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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