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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我市检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实施情况

来源:绥化日报 2019-10-14 15:50:21 字体:

  东北网绥化10月14日讯(记者蔡平)10月9日至11日,由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于柏青为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市,四级人大代表联动,就我市《条例》贯彻实施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锡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佟伟参加检查。

  检查组通过与各种类型企业的负责人座谈和背对背个别访谈、暗访行政办事大厅和综合办事窗口、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政府责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机构守信情况等3个方面22个条款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在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10个部门的汇报,认为,市政府及部门在《条例》实施过程中出实招,办实事,抓落实,工作有很多闪光点。检查组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事关全省振兴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强化和宣示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优环境、谋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以实际行动助力重塑营商新环境。要切实履行好《条例》明确规定的政府职责,各级政府是执法主体,政府及其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是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的关键,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持续深入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全面落实条例明确的主体责任,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对照落实,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要以钉钉子精神督促解决执法检查反映的突出问题。

  检查组强调,绥化市人大常委会要参照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要求,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跟踪监督推动有关条款有效实施。加强对县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上下协同贯通的工作合力,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检查组还深入再生资源、新和成、昊天玉米、天有为电子等企业实地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编辑: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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