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3月1日讯(记者蔡平)2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李元学指出,要深入领会会议精神中所蕴含的思想观点、工作方法和总体要求,全面把握活动开展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准确认知改作风优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和落实,坚决磨好作风和环境两把刀,讲政治、有作为,守纪律,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月波、宋树生、常青、寇洪泉出席会议,秘书长佟伟传达了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相关讲话精神。
李元学要求,要提升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政治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增强发展意识、紧跟时代步伐的重要举措,是增强法治意识、打造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宗旨意识、服务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市人大常委会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力量投放到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去,把落脚点放在进一步解放思想上,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决不当旁观者,使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成为一种责任、成为一种常态、成为一种习惯,在人大机关真正形成“人人重视环境、人人皆为环境”的浓厚氛围。
李元学强调,要狠抓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多措并举,积极助力营商环境根本改善。要营造法治氛围,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增进对条例的理解和认知,以便更好地抓好执行落实。要加强法律监督,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好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各委办室要全员参与,通过听看议相结合、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深入所联系部门单位,全面了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准确查找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好人大“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有效助推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正确实施。
李元学要求,要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自觉意识,把人大的规矩立起来,把党的纪律挺在前。要坚持领导带头,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有效引领机关作风建设的根本转变。要树牢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变异。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纠偏自查机制,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继续做到“五个管住”,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