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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确保劳有所得有办法
http://suihua.dbw.cn   2010-03-09 16:04:29

  春节已过,渴盼勤劳致富的农民工又要踏上外出务工的旅途了。农民工怎样才能确保劳有所得呢?近日,记者采访了市劳动监察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向农民工朋友发出了提醒。

  他们提醒说,目前,很多农民工朋友陆续返城打工,一些年前辞工回家的农民工,也开始重新找工作,这时找工作要留个心眼,谨防落入陷阱。

  首先,找工作要谨防中介陷阱,最好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到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去工作。从事建筑施工劳务的农民工要与合法的劳务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尽量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与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容易出现包工头卷钱逃跑的情况。其次,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农民工应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内容。若用人单位在用工30日内拒不签订或者故意拖延签订劳动合同,要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第三,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工作证据,防止日后讨要工资没凭证。特别是要注意保存好身份证、劳动合同、上岗证、出入证、工资结算单及出工考勤表等证件和证据。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投诉材料,以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作者: 孙署光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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