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9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紧紧依靠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和支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检察改革,使各项检察工作都呈现出了全面健康发展的好形势,为市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在全省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均居优秀档次。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市检察机关被评为省级文明系统。
(一)坚持以质为本,充分履行职能,在执法水平上有新提高。我们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倾注力量抓重点、攻难点、补弱点、除盲点,推动和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1.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共批准逮捕1186件1633人,提起公诉1499件2175人,不批捕112件182人,不起诉41件52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加强网络舆情的应对引导,促进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2.以案件质量为核心,深入查办职务犯罪。认真落实检察长亲自办案责任制,完善了目标管理体系,加快了侦查一体化进程,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影响大、群众关注的大案要案。全市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01人,其中大要案85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3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60万元。在依法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突出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继续深化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积极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伊绥高速公路等社会影响较大的工程进行了全方位的预防,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了我市预防工作的法制化、社会化进程。
3.以促进公正为主题,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我们按照“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诉讼监督原则,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途径,提高监督工作实效。立案监督工作对应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件21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2件12人。侦查监督工作通过审查另案处理、在逃人员和退回补充侦查后未继续诉讼的案件,加大防错追漏的力度,依法纠正漏捕42人,纠正漏诉35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违法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了对监管场所违法违纪问题的监督。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通过建立经常性联席会议制度、民行检察联络员制度、办案承诺制度,使民行部门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共提出抗诉47件,法院已经审结20件。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在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提起抗诉17件,改判5件。
(二)突出班子建设,狠抓教育培训,在执法能力上有新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统领,自觉地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推进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我们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突出检察工作实践特色,着力在研究制定方案上用心思,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健全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圆满完成了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活动中,我们相继组织开展了“十个一”系列活动,通过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大型图片展、“十百千”征求意见活动、主题演讲、赴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参观、为包扶贫困户送温暖、为贫困学生捐款、全员集中统一考试、观看专题报告片等活动,使广大干警从更深的层次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我们承办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建党八十八周年建国六十周年大型图片展,得到了中央组织部、省委检查督导组和市委的高度评价和肯定。
2.突出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坚持狠抓两级院班子建设,调整和充实了两级院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卓有成效地提高了两级院班子的战斗力和纯洁性。狠抓了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交流和轮岗制度,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广泛开展了以提高执法技能为核心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举办反贪精品案件评比、民行业务比武练兵和优秀办案能手评比、计算机应用大赛、司法警察比武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了干警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3.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关系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千方百计帮助基层院解决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人员编制、职数职级等长期以来影响、制约基层发展的实际问题。按照党组分工包院制度,市院党组成员平均下基层调研指导达50天以上,为基层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普遍推行了目标管理和干警个人绩效考核工作,引导基层院把自身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来,促进了检察工作总体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紧紧围绕中心,服从服务大局,在执法效果上有新增强。我们按照省、市政法委关于开展“服务科学发展年”活动的部署,牢牢把握“增强服务发展意识、完善服务发展措施、提高服务发展能力”这一活动主题,立足大局,主动工作,精心谋划,创新载体,活化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阶段性服务为持久性服务,变松散型服务为系统服务,较好地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不懈地努力。
1.维护经济秩序,改善发展环境。坚定不移地落实市委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战略部署,大力开展了检察业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基层活动,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破解难题,为群众办真事干实事,推进了民生司法,密切了检民关系。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了院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服务项目包保责任制,对重点项目都明确了包保领导、具体联系人、服务方案和服务措施。一年来,共走访重大项目建设单位30余次,帮助协调解决问题50多个,有力地促进了重大项目建设的健康运行。
2.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始终以平和的态度对待群众,善于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积极探索和推广检察联络员、民生服务热线、检察开放日等措施,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突出的社会矛盾,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84件,均做了妥善处理和答复,全市检察机关疑难上访案件基本得到有效解决,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国庆60周年庆典期间,全市无涉检进京非正常上访。
3.立足农区实际,服务农村发展。以农村基层组织和涉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为主要对象,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法制教育轮训、设立法律服务宣传站、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有效提高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协助有关涉农主管部门加大了机制和制度建设力度,以涉农项目、资金、乡村财务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帮助完善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保障涉农资金的使用更加合理、安全。一年来,共查处套取国家粮补款等违法犯罪案件3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市院机关被市委评为服务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
(四)加强检察管理,健全制度体系,在执法机制上有新突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健全工作机制,为充分履行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1.深入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对市院机关的信息化装备全部进行了更新,帮助基层院对信息化装备进行了改造和升级,推进了以办公、办案、队伍管理、领导决策和互联网服务为重点的各项计算机软件应用,普及电子邮件、信息发布、法律法规等资料检索的基本应用,进一步完善了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管理机制。通过网上信息交换、网上流程控制、网上绩效考评,初步实现了对检察工作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使检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
2.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提高办案质量、保证公正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面实行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批和立案、逮捕报备制度,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健全抗诉工作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了检察建议、完善了检委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突出抓好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侦查活动的统一组织指挥、跨地域侦查的统一协调配合,加大提办、督办、参办和异地交办力度,推进侦查一体化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了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多次上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使执法活动步入了规范有序的轨道。
3.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化建设。认真执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紧紧依靠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破解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的难题,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全年共完成人大交办事项3件。坚持把接受外部监督和强化内部制约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加大检务督察、巡视、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的力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促进了检察人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全年共开展检务督察6次,对绥棱和海伦两个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对照市人大二届四次会议确定的检察工作任务,我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执法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化。有的干警还没有在思想上真正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重打击轻维权、重办案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二是办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办案的基本原则仍然没有得到彻底地贯彻,一些办案的基本程序仍然没有得到彻底地规范,仍然存在凭习惯思维、凭经验办案、凭感觉执法的情况。三是化解矛盾能力不强。一些检察干警不善于从深层次分析和把握矛盾,不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应急管理、舆论引导能力不强,不能适应执法办案的新要求。四是案件质量仍有待提高。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审查报告论证不周严、证据运用逻辑不严谨、程序遵守不严格等问题仍然存在。五是法律监督效果发挥不够理想。法律监督意识不强,对监督案源匮乏缺乏有效地解决办法,抗诉力度亟待加强。六是队伍建设工作开展不到位。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力度不够,思想政治工作、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较大欠缺,存在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现象。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切实解决。
二、 2010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0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发展状况、严峻的社会稳定形势、艰巨的反腐倡廉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不断强化自身监督、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切实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为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立足化解矛盾纠纷,把服务发展的措施落实到位。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治本之策,切实把社会矛盾化解贯穿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措施,积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涉及民生的案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结合办案,加强源头治理,及时掌握突出的社会矛盾,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杜绝涉检上访案件的发生。
(二)立足社会管理创新,把综合治理的要求落实到位。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工作方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政策,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加强乡镇检察联络室建设,及时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化解矛盾纠纷,使检察联络室成为做好群众工作的桥梁和纽带。
(三)立足公正廉洁执法,把法律监督的职能落实到位。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把办案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数量规模与质量效果并重的工作思路,注意把握好办案形势、重点和力度,加强办案督导,及时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开展,努力实现无错案、无违纪、无安全事故、非正常上访的工作目标。要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四)立足强化队伍素质,把机关党建的任务落实到位。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注重以党建带队建,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形成稳固的联系网络、联系方案和联系制度,紧紧依靠人大、政协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全市两级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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