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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生矛盾司法解纠纷
http://suihua.dbw.cn   2016-10-18 20:55:11

  东北网绥化10月18日讯“这件事儿既可以说是坏事儿,也可以说是好事儿。说是坏事儿,是给我们都带来了麻烦,说是好事儿,是这事儿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儿知道咋办了。”10月12日,当绥棱县阁山镇三合村村民林德臣和高富从阁山司法所所长、镇调委会主任秦绍富手中接过调解书后,两人都这样说道。

  10月8日,林德臣用自家四轮车从小院往外拉玉米秆,出院后没有瞭望好,当车行驶到万福屯东路路口与骑摩托车从十六井村回家的本村村民高富的摩托车相撞,高富当场被撞伤。林德臣找车将高富送到县中医院治疗,经诊断高富头部外伤、足部挫伤。入院治疗两天后,高富病情好转,他要求林德臣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摩托车修理费1万元。林德臣不同意,两人多次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产生纠纷。无奈之下,林德臣找到了阁山镇调委会请求调解。

  镇调委会受理此案后,调委会主任、阁山司法所所长秦绍富立即深入村里,找当事人和现场证人了解案情,经过一天走访调查基本摸清了案情。秦绍富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了划分,认为林德臣开车没有驾驶证也没有瞭望好,有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高富骑摩托车没有证件,同样有过错。针对这些事实,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秦绍富对这一纠纷进行了调解。经调委会历时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林德臣赔偿高富所有医疗费,为高富修理好摩托车。一场因车祸引发的纠纷,在司法人员的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作者: 李艳梅 杜雪威 孙曙光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孙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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