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0月17日讯日前,肇东法院审理了一起系列诈骗案,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李某(男,43岁)是青冈县祯祥镇农民,住肇东市洪河乡洪河村。2013年8月中旬,被告人李某与万某(另案处理)合谋后通过张某联系被害人翟某,谎称肇东市洪河乡洪河村徐某要用自己房屋抵押借款20万元。李某领翟某到徐某、范某夫妇经营的饭店查看,翟某让李某将抵押房屋先过户到自己名下,李某通过制贩假证人员伪造了将徐某房屋过户到翟某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各一份。同年9月6日,李某与万某领着事先找的一男一女冒充徐某夫妇找到翟某,将伪造名为翟某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交给翟某,并与翟某签订借款协议,月利1.5分,使用期限一年,骗取翟某20万元,李某、万某将所骗赃款分掉挥霍。2014年4月18日,李某联系到被害人丛某借款,并通过制贩假证人员伪造妻子郭某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用该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与丛某签订借款抵押协议,骗取丛某5万元,赃款被李某用于日常消费。2015年3月18日,李某通过刘某联系被害人孙某,李某与韩某(在逃)合谋后找到孙某,约定月利3分,骗取孙某1万元。综上,李某实施诈骗总金额26万元。
2015年5月,被告人李某通过王某(另案处理)联系制贩假证人员伪造李某任大连薪连科技哈尔滨分公司经理的收入证明、购买哈尔滨市松北区房屋的购房合同、在肇东市长海新天地小区拥有房屋的房屋产权证、结婚证等证件,于同年5月11日持上述伪造的证件到平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路营业部申请办理贷款,骗取平安保险公司15万元,所获赃款被其偿还债务。李某于2015年5月19日被珠海市公安局吉大派出所在广东省珠海市吉大凌波酒店抓获。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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