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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财起意生贪念 砸车玻璃盗财物
http://suihua.dbw.cn   2016-10-17 09:03:10

  东北网绥化10月17日讯近日,安达市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崔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7月13日8时许,大庆市龙凤区某小区居民崔某乘坐出租车途经安达市哈大公路路桥卡口测速点时,看到失主王某停放在青肯泡乡艺达塑钢厂门前的一辆白色海马轿车。崔某让出租车司机停车后,到该车旁查看,发现副驾驶位置上有现金,便用随身携带的弹弓将该车的副驾驶玻璃砸碎,盗窃现金1.2万元及手包一个,手包内有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发货单等物品。后赃款被其挥霍,赃物被丢弃。经查明崔某系累犯,故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作者: 张丽丽    来源: 绥化新闻网     编辑: 张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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