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绥化新闻网 > 本地新闻 > 精彩点击 正文
多元主体联合 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http://suihua.dbw.cn   2016-10-11 19:17:43

——绥化市推进“以村为基本单元的复合型经营主体”建设的实践探索

东北农业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郭翔宇

  2016年5月23~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调研时强调,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是国家的一个重大战略。他希望黑龙江省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努力走出一条新形势下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新路子。在肯定黑龙江是农业大省和粮食主产区、长期以来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的突出贡献时,总书记指出,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近5年来,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商品量、调出量保持全国第一,成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一块“压舱石”。将这两方面联系起来,总书记提出,黑龙江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发展现代农业方向,争当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之所以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龙江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因为振兴老工业基地不是一个产业振兴概念,不仅仅是要振兴工业;而是一个区域振兴概念,要振兴的是区域内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其中理应包含现代农业的发展。因此,黑龙江省在老工业基地振兴过程中,不能忽视现代农业发展。

  如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农业是包含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在内的有机整体,要以构建三个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早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时,总书记就指出,推进农业现代化,要突出抓好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三个重点。今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进一步强调,要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在统筹抓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推进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用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东北地区有条件发展规模化经营,农业合作社是发展方向,是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因此,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把农民合作社进一步办好。对于黑龙江省来说,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要坚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方向,使农业成为体现龙江优势与特色的现代产业。

  习近平总书记的上述重要讲话,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指明了目标方向和具体抓手。近年来,黑龙江省坚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方向,不断深化“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积极为全国农村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趟路子”。特别是绥化市,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过程中率先趟出了一条新路子。它们从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入手,推进“以村为基本单元的复合型经营主体”建设,然后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推进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建设,进而共同支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

  一、绥化市以村为基本单元的“复合经营”体系的内涵与基本特征

  近年来,绥化市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1770.8万亩,是2011年的4.2倍,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1.7%;参加土地流转的农户数为66万户,是2011年的3.3倍,占全市农户总数的64.4%;20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1862.7万亩,是2011年的3.7倍,占全市总种植面积的65%;农机专业合作社269个,是2011年的4.1倍,占全省农机合作社总数的20.1%。

  在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上,绥化市进一步推进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多种经营主体进行联合经营,使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探索建立了“以村为基本单元的复合型经营主体”模式。这是它们面向市场新特征、应对政策新变化、顺应农民新需求,在农业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收益水平、农民认可接受程度、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等方面找到的最佳平衡点,是一种由多元经营主体参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的一种新的农业经营体系。其中,有一个经营主体居于主导地位,其它经营主体相对处于从属地位,相应的经营形式主要取决于居主导地位的经营主体。

  从对绥化市十个典型村的初步调研情况来看,可以将这个“复合型经营主体”分为三种不同的具体模式:

  1.以农业合作社为主导,合作社吸收村集体、企业入股,进行联合经营

  在这种“复合经营”模式中,庆安县发源村以春芽水稻合作社为主导,兰西县林升村以庆丰大葱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主导,聚宝村以光辉水稻种植合作社为主导,绥棱县宝山村以宝山利民专业种植合作社(后来又组建了农机合作社,实现了两社合一)为主导,肇东市永丰村以裕村香米业联合社为主导,海伦市东兴村以东兴农机合作社为主导,其基本特征是:

  (1)在这种“复合经营”模式中,农民合作社起着主导作用,其它经营主体是参与其中。从农产品供应链角度说,农民合作社是核心组织,居于统领地位。

  (2)这些农民合作社不仅仅是服务性经济组织,它们还都是生产经营实体。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的欧美、日韩等国家,农业合作社基本上是在流通领域进行合作,多以服务性合作社为主,农民都是独立的生产经营主体,入社是为了解决自身面临的困难,获得合作社在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以及资金、技术等方面提供的服务。绥化市的这些农民合作社,主要是在农业生产领域进行合作,都是生产经营性合作社,主要不是简单地为社员提供供销、信贷、技术等服务,而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依靠规模经营获取更大收益,通过收益二次分红使农民增收,体现农民合作社的服务农民社员的经营宗旨。

  (3)这些农民合作社不仅仅是劳动者的联合,它们都具有股份合作性质,属于股份合作社。国际上的农业合作社都是劳动者的联合,是“人”的联合,而不是资本的联合,在收益分配上主要是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进行盈余返还,而不是按股分红。这是合作社区别于股份制企业的主要标志。绥化市的这些农民合作社,在坚持合作社基本原则、价值和宗旨的基础上,都积极吸收多种非农民经营主体入股,进行按股分红。如兰西庆丰大葱种植专业合作社引入正大集团等四家企业入股15%,吸纳村集体入股12%。因此,这些合作社,具有合作社和股份制企业双重属性,属于股份合作社。这一特征实际上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发展实际,体现了“中国特色”。

  (4)这些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都比较注重自己组建社办企业。如肇东市裕村香米业联合社下辖米业公司、建筑公司、水泥构建厂等;绥棱县宝山利民合作社成立宝山农业开发公司,从事合作社产品的品牌打造和市场开发;庆安县发源村春芽水稻合作社成立博林米业公司,成为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并与村集体、企业联合组建博林鑫农业集团,发展有机稻种植,建设水电站,建设旅游山庄,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这些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都注重发挥村级组织和村集体的作用。具体形式有三种:一是村集体牵头领办合作社,如绥棱县宝山利民专业种植合作社直接由村集体领办,兰西县庆丰大葱种植专业合作社、肇东市裕村香米业联合社理事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二是村集体入股合作社,如庆安县发源村以1200亩机动地入股合作社,村委会主任以村集体股东身份担任合作社副理事长;兰西县林升村以村集体机动地、建设用地、草原等入股合作社,占12%股份;绥棱县宝山村也是以集体机动地入股合作社。三是村集体与企业合作,如庆安县发源村用村集体资源入股17%,与博林鑫农业集团合作建设水电站,年分红68万元。

  2.以农业企业为主导,企业与合作社、村集体合作,进行联合经营

  这种“复合经营”模式以望奎县龙蛙农业发展股份公司和明水县龙睿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代表。龙蛙农业发展股份公司的基本做法,一是公司与望奎县先锋镇四段村和村里的彦林水稻种植合作社联合,整村流转土地,建立水稻生产基地3.6万亩;二是公司与哈尔滨银行望奎支行合作,成立“望奎县紫丁香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积极为会员发放贷款;三是公司与顺丰快递、淘宝等物流、电商合作,进行农产品订单预售、线上交易。明水县龙睿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也是这种模式,以企业为主导,一方面与向荣村合作牵头组建桃果蔬菜种植合作社,吸引农户入股;另一方面与村集体合作,共同投资进行棚室建设和市场经营。

  3.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进行“村企社”联合经营

  这种“复合经营”模式以青冈县民众村和北林区永兴村为代表。民众村的主要特点是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村两委班子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主要途径有两个:一是村集体发起组建景春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依托种植业合作社又组建景春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引领农民带地入社,整村实现规模经营;二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招商引资,成立大董黑土地农业有限公司,实现产加销一体化。北林区永兴村先是由村党支部牵头领办,分别成立了大成福水稻、蔬菜、农机、烟叶四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全村1.72万亩耕地全部入社,实现规模经营,建立了“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村社合一”运行模式和农资采购、土地耕种、技术指导、产品销售“全统一”的经营模式;然后,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牵头,成立了大成福农工商贸易有限公司,对四个合作社和一个米业加工厂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构建了村企一体、企社融合、社联农户的复合型农业经营体系。他们的共同经验是,整合村内全部生产要素,发挥村集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各自优势,采取“村企社”联合方式,在整村流转土地、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三种具体的“复合经营”模式中,起主导作用的经营主体是不同的。从数量来看,农民合作社主导的居多。但是,有一个可喜的趋势值得关注,即村集体越来越发挥了重要作用。除了第三种模式就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外,在第一和第二种模式中,村集体也发挥着重要影响。因此,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非常重要,这里的关键是选好用好带头人。

  二、 绥化市农业“复合经营”模式的绩效表现与作用机理

  绥化市推进以村为基本单元的“复合型经营主体”建设,是一个有益的实践探索。从十几个典型农村的发展情况来看,这种实践探索是成功的,表现出了较好的综合绩效,而且预示出未来的良好发展前景。这种实践探索是一种创新,是一种基于改革而实现的制度创新,在培育了新的“复合型经营主体”的基础上丰富了农业经营体系,在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创新了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实现了较大程度的“统分结合”,初步实现了农业“第二次飞跃”。这种改革创新,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和视察黑龙江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适应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的大规模、大农机、大科技、大组织、大合作、大服务、大产业等发展要求。

  绥化市农业“复合经营”模式的综合绩效,首先表现在大幅度地增加了农民收入,一方面明显地提高了农民来自于土地的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大大减少了农民的剩余劳动时间,促进了农民的相对充分就业,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在庆安县发源村,入社农民土地初次分配加二次分红,与当地自行流转的农户相比,亩均增收200~300元;土地旱改水之后,农民转包费又增加300元。转出土地农民就地或转移就业,又多了一份工资性收入。在青冈县民众村,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2721元,高于全县和全市平均水平4386元和2000元,分别高出53%和19%。带地入社农户,亩均收入718元,户均土地收益1.7万元;每户务工收入3.6万元,两项收入相加达5.3万元。在绥棱县宝山村,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2032元,比2011年增加了1.3倍,年均增长23%。在兰西县林升村,整体上看,合作社带动农户入社,拉动全村人均增收4300元。具体分析,2015年,入社农民保底+分红,户均收入70715元,高出当地户均收入2.2倍;亩均纯收益4283元,高出未入社土地2780元,是其2.8倍。在肇东市永丰村,2015年入社农民人均收入1.89万元,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76%。

  其次,农业“复合经营”大大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复合经营”使农民合作社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融入了农产品供应链,且在供应链上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延长了农业产业链,实现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了农业价值链,实现了农产品价值增值,且增值部分越来越多地留在农村和农民手里。这种“复合经营”促进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推动了大型农机设备和先进农业技术的采用,提高了农业生产机械化和科技化水平,增强了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因而显著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资金收益率,且有利于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及质量安全。

  再次,农业“复合经营”显著提高了新农村建设水平。农业“复合经营”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庆安县发源村1200亩机动地入社,比一般流转增加村集体收入35万元;村集体与公司共建水电站,每年股份分红68万元。兰西县林升村集体股份分红收入771万元,亩均3570元,比直接发包增收10倍多。绥棱县宝山村2015年村集体由2011年负债370万元增加到收入580万元。肇东市永丰村2015年村集体分红收入2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的增强促进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又强化了党的最基层组织功能,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绥化市的农业“复合经营”模式之所以有这些综合绩效,根本原因在于,多元经营主体的各自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各种生产要素得到最有效的优化配置,实现了1+1>2的效果。

  从作用机理分析,“复合经营”的绩效来源于“节本增效”两个方面。“增效”的途径是土地增产和农产品更好的销售价格。土地增产的原因,主要是大型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和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采用,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产量,其基础在于通过农地流转实现了规模经营。同时,多元主体“复合经营”通过土地整治等措施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农产品销售价格的提高,一是由于农产品优质,优质是优价的物质基础;二是由于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复合经营提高了组织化程度,使传统分散经营的个体小农户得以联合起来进入市场,市场谈判能力和讨价还价能力增强,这是农产品优价的有力主观条件。

  “节本”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节约物化成本。“复合经营”实现了统一批量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既可以保证货真价实,又可以降低购买价格,减少物化费用支出。二是节约机械成本。多主体“复合经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后,提高了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和作业效率,特别是农机合作社的组建与参与,在降低单位面积土地机械成本的同时,还可以为当地和周边农户进行代耕、代收服务,又增加了一项农机服务经营收入。三是节约劳动力成本。通过农地流转进行规模经营之后,大大减少了单位面积土地上的劳动力投入,节约了劳动力成本;同时,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富余劳动力就地或异地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又创造了工资性收入。四是节约资金成本。复合经营后使规模经营主体的信用担保能力和贷款信誉提高,或者与金融机构合作,有助于获得额度更大、期限更长、利率更优惠贷款,降低了资金成本支出。

  从绥化市推进“复合经营”模式的实践中可以提炼出五个关键词,即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农地流转、农民增收、农业现代化。这五个关键词之间的关系是:农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民增收、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是土地规模经营;土地规模经营的基本途径是农地流转;农地流转的最有效模式是新型经营主体规模转入土地。由此可以看出,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进行规模经营,既能够促进农民增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现代化,最终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绥化市农业“复合经营”体系的思考与建议

  绥化市以村为基本单元推进农业“复合经营”,初步构建了一种新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经营模式,今后还应进一步完善。

  1.以村为基本单元推进“复合经营”,有其规模上的合理性。绥化市拥有耕地2900万亩,有1336个村,大村3万多亩,小村接近1万亩,村均耕地2.17万亩。绥化市认为,以村为基本单元,从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无论是农机作业、科技集成、品牌打造,还是倒茬轮作、生态保护都比较合适,符合适度规模经营的“度”。但是,在推进“复合经营”过程中,可以不局限于一个村;反过来,一个村也可不局限于一种经营模式,主要是看起主导作用的经营主体的情况,可灵活对待。

  2.充分利用“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政策进行先行先试,既要敢于突破,勇于创新,又要注意稳步推进。改革探索有基本底线,要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试验创新。一是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二是要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三是要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农地农用。四是要坚持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坚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这“四大底线”是不能突破的,须作为原则要求来坚持。

  3.绥化市的农业“复合经营”模式是农民的创造,是基层群众在发展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政府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中,既应充分尊重农民的创造和意愿,又要及时总结提炼,上升到理性认识层面形成指导性意见和政策,通过政策扶持、宣传指导、示范引导等方式加以推广,既不能行政干预过度,也不能使各类经营主体过分依赖政府。

  4.“复合经营”模式的成功是一个渐进过程,是基本条件具备之后的水到渠成过程。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拔苗助长。目前,许多农村是刚刚具备了“复合经营”模式的雏形,处于起步和初期发展阶段。因此,重点是完善这些雏形,使其成熟成形,不必盲目追求数量扩张。

  5.在各村推进“复合经营”过程中,多数是以农民合作社为主导,这既符合我国农业发展实际,又符合国际惯例。目前,农民合作社数量已经很多了,但许多合作社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带动能力不强,且运行不规范,有的甚至名不副实。因此,在今后深入推进复合经营过程中,应注重合作社的规范运营,要遵循合作社服务农民社员的宗旨,坚持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和价值。

  6.深入推进以村为基本单元的“复合经营”模式,既要积极促进绥化市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又要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改革“趟路子”。绥化市的成功探索,绥化市的改革思路、做法可以为全省和全国提供启示和借鉴,可以形成经验发挥更大的示范引领作用。

  总之,绥化市推进以村为基本单元的复合型经营主体建设的实践探索,创新了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构建。对于黑龙江省来说,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要坚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方向,使农业成为体现龙江优势与特色的现代产业。一要用大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由农业内部不同层次产业部门和环节构成的产业系统,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要完备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丰富农业功能,使农业产业向横向拓展,向纵向延伸。二要用大农机和大科技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是由各种农业生产要素有机集合而形成的生产系统,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要用现代物质装备武装农业,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农业,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化水平。三要用大组织和大规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由各种农业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构成的经营系统,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在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的规模化经营主体,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经营方式,提高现代农业组织化程度。

 
作者: 郭翔宇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王晨昊
相关新闻
黑土摄影
电视新闻
电视新闻
电视晚新闻
绥化专题外宣片
黑土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