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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食品被发现恼羞成怒打伤人
http://suihua.dbw.cn   2016-10-09 19:09:42

  东北网绥化10月9日讯  近日,安达市居民刘某因买干豆腐与何某大打出手,被打伤的何某将刘某告上法庭。

  9月1日,刘某在早市买了两张干豆腐后,觉得何某卖的干豆腐质量好,他就又买了两张。刘某趁何某收钱时,想把自己原来买的干豆腐换了,被何某发现。何某指责刘某,并把刘某干豆腐顺手扔在地上。刘某恼怒并谩骂何某,把何某干豆腐摊上的干豆腐全部扔在地上,还打了何某一拳。两个人厮打在一起后被周围的人拉开。何某觉得很委屈,就拽着刘某去法院说理。何某要求刘某赔偿干豆腐总共10斤,上货价每斤3元,计30元,外加打车费5元。法官批评刘某不应该偷换干豆腐,并推翻何某的豆腐摊。何某也表示对刘某的态度不好。刘某当场向何某赔礼道歉,主动拿出50元钱给何某。何某表示只收30元,打车钱自己出,并当场撤回诉讼。

 
作者: 顾晓艳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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