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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口角岳父帮言语不和都受伤
http://suihua.dbw.cn   2016-09-28 16:30:44

  东北网绥化9月28日讯  近日,肇东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15年12月2日18时许,王某在自家经营的食杂店因琐事与其妻发生口角,继而王某在电话中与其岳父张某发生口角。19时许,王某的岳父张某赶到王某家食杂店与其理论,张某的亲属邢某、王某某等人随行。期间双方言语不和进而厮打,张某先打了王某一拳,王某将张某踹倒,后用尖刀将劝架的邢某左侧肋部扎伤,继而用啤酒瓶将王某某头部打伤,王某也在厮打中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邢某损伤构成重伤,被害人张某、王某某的损伤构成轻伤,王某损伤构成轻微伤。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于2015年12月17日16时许在肇东市人民医院住院部病房将王某抓获并刑事拘留。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常文沫 乔梁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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