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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他人别拉土铁锹打坏人头部
http://suihua.dbw.cn   2016-07-19 05:59:31

  东北网绥化7月18日讯  近日,安达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并判处赔偿被害人刘某相应的经济损失。

  2015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张某到其父亲所耕种的土地附近拉土。装土时,邻居刘某赶到现场阻止张某拉土,二人发生口角,被告人张某用其装土的铁锹将刘某头部打伤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刘某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2015年6月,被告人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闫明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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