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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原油被追赶撞伤民警驾车逃
http://suihua.dbw.cn   2016-07-13 09:12:49

  东北网绥化7月13日讯  近日,安达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两年,赔偿被害人刘某相应的经济损失。

  2015年6月15日,大庆市公安局民警刘某等人得到线索,张某驾驶的轿车有盗窃原油嫌疑,刘某驾车在该车后追赶。在高速公路口拦截时,张某在入口处取卡,在安全杆未抬起、明知无法通行的情况下,他驾车强行绕过安全杆,挤撞刘某驾驶的车辆,将刘某左腿撞伤,然后,从其挤撞的空隙处逃离现场。经侦查机关网上通缉,张某逃跑两个月后被抓获。经法医鉴定,刘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闫明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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