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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人不备盗钱财法网难逃终被抓
http://suihua.dbw.cn   2016-07-06 17:42:56

  东北网绥化7月6日讯 近日,安达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3月3日16时,被告人刘某在安达市五道街一网吧内上网,趁网管张某去卫生间时将吧台抽屉内现金1650元盗走,离开网吧。案发后,警方将其抓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闫明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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