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塑造以中国精神为灵魂的文艺品格,释放独具黑龙江地域特色的文化内涵
6.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深入组织实施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和重点现实题材文艺创作工程。生动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深情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黑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丰富拓展中国梦表现内容,讲好国家民族的宏大故事、百姓身边的日常故事,着力讲好黑龙江人民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创造和寻梦、追梦的感人故事。加强对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的鼓励扶持,在创作经费上予以重点倾斜和保障。
7.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生产,以精彩的故事、鲜活的语言、丰满的形象,将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地融入文艺作品,潜移默化、滋养人心。鼓励文艺单位和作家、艺术家运用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生动表现黑龙江最美人物、感动黑龙江人物的感人事迹,讴歌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鼓励和扶持各类媒体组织开办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文艺类节目、栏目和活动。省级和各地文学、艺术、影视、出版等方面的基金、资金,要重点支持传递向上向善价值观的青少年文艺创作和推广。
8.唱响爱祖国、爱家乡的主旋律。组织和支持爱国主义题材文艺创作,大力讴歌民族英雄,倾诉家国情怀,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底气和黑龙江人的自豪感。重点开展对文艺领军人物、拔尖人才和创作骨干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尊重和敬畏历史,通过文艺作品,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心。鼓励和扶持爱国主义题材和讴歌黑龙江大美大爱题材的文艺创作,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手法、增强艺术魅力。深入挖掘黑龙江历史文化资源,关注北方民族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过程中和中华文化融合延续过程中的重大历史贡献,黑龙江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作出的卓越贡献。在各类文化艺术活动中,强化爱祖国、爱家乡的主题,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主旋律优秀作品的展映展播展示活动。
9.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黑龙江地域民族文化。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传承中华文化基因。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整理和经典出版、中华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历史文化纪录片创作等重点项目建设。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传统文化和黑龙江地域文化中符合时代需要的思想理念、道德规范、价值追求,注重通过文艺作品体现中华文化底色、弘扬中国精神、传播黑龙江地域风格。发展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和发掘我省少数民族文艺成果和资源,重点加强对赫哲族伊玛堪、北派二人转、北派皮影、鱼皮和桦树皮手工艺、剪纸、黑陶、靺鞨绣等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传承与开发。实施地方戏曲振兴计划,以我省现有的京剧、评剧、龙江剧、东北地方戏(拉场戏)、皮影戏等黑龙江特色剧种为重点,扶持推出一批地方戏曲精品剧目。出台政策措施支持戏曲院团发展,推进排练演出场所建设,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中戏曲节目的比重。建立戏曲信息数据库,实施京剧、评剧、龙江剧像音像集萃计划,试点推进院校戏曲专业教育、戏曲进校园普及推广、组建大师工作室、拜师授徒等创新举措。
四、激发黑龙江文艺创新能力,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10.以优秀作品托举黑龙江文艺攀登高峰。紧紧抓住创作优秀作品这一文艺工作中心环节,努力推出更多思想精湛、艺术精深、创作精良,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黑龙江文化形象的文艺精品。以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龙头,以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其他各类国家级文艺评奖活动为示范牵动,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审美需求为目标,深入实施黑龙江文艺精品打造工程,强化精品意识,提高艺术质量,着力策划创意、制作推出一批具有黑龙江特色、黑龙江风格、黑龙江气派的文艺精品力作。不断丰富和繁荣文学、戏剧、戏曲、电影电视文艺、广播、图书、美术、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各艺术门类的精品创作,努力扩大“黑龙江之冬”国际文化艺术节、“哈尔滨之夏”音乐会等传统和新锐优势文艺品牌的影响力,打造黑龙江文艺的“高原”,攀登中国文艺的“高峰”。
11.以创新精神推动黑龙江文艺引领风尚。提升黑龙江文艺的原创力,把创新精神贯穿创作生产全过程,着力增强文艺作品的吸引力、感染力。重点抓住文学、影视、戏剧、音乐创作的原创性、基础性环节,大力倡导、扶持鼓励和激发富有个性化、具有突破性的创作。通过组织实施题材规划、选题论证、主题创作、笔会、评比、赛事、展览等,营造创新氛围和条件,发现和保护独具匠心的创意、立意,促进思想内容、表现形式新颖生动的作品脱颖而出。组织好黑龙江省文艺奖评奖工作,有效发挥示范牵动作用。推动文艺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有机融合,以数字技术为先导,推进文艺创作生产方式的变革与进步,使黑龙江文艺作品的创作手段不断丰富,艺术空间不断拓展,艺术表现力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提高,引领时代文艺风尚,激发时代创新精神。
12.以组织手段优化黑龙江文艺资源配置。着力提高黑龙江文艺作品题材的集成化程度和文艺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发挥文艺工作管理部门的核心作用,整合各方力量,优化创作资源,提高文艺创作的精品率。建立黑龙江省文艺创作题材库,开发利用黑龙江历史文化资源和黑龙江现实题材资源,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黑龙江省文艺精品创作规划》,启动并推进“黑龙江省重点现实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工程”和“黑龙江省重大历史题材美术作品创作工程”。加强精品项目顶层设计和源头开发,以黑龙江省文学创作、舞台艺术、广播影视、造型艺术、民间民俗工艺品、动漫网络游戏、出版、旅游文化等八个文艺创意中心为推手,抓好选题策划、优化资源配置、吸引社会资本、完善创作生产机制,采取重点立项、论证招标、跟踪推进等办法,打造一批大型、示范性、引导性文艺精品项目,带动一般性、中小型作品质量整体提升。
13.以多种渠道推动黑龙江优秀文艺作品走出去。实施黑龙江文艺“走出去”工程,运用文艺形式讲好黑龙江故事,展示黑龙江魅力,树立黑龙江形象,提升黑龙江文化软实力。依托黑龙江地域文化,挖掘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昂扬向上的红色文化、充满生机的当代文化,创作生产符合对外传播规律、易于国外受众接受的影视、文学、民间文艺等优秀作品,进行多语种翻译、发行和展示。制定交流合作专项计划,推动杂技、龙江剧、京剧、音乐等艺术精品参与国际节会赛事、进入国际文化市场,支持话剧、歌剧、评剧、歌舞等表演团体境内外巡演,组织木偶、皮影、农民画、剪纸和书法、美术、摄影等艺术形式参与境内外重要展演展示活动。按照“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和全方位对俄交流的规划部署,充分发挥“中俄文化大集”对俄文化交流的影响力和示范性,加强和促进与远东地区和西伯利亚各州、区沟通联络,开展文化交流,并逐步向莫斯科及欧洲部分延伸。外事部门、对外宣传工作主管部门和文艺宣传管理部门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充分利用“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中俄文化大集”“黑龙江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国内和国际、政府和民间多种对外交流渠道和活动平台,把文艺“走出去”纳入国际人文交流机制,向全国和世界推介我省优秀文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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