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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琐事生矛盾法官调解化纠纷
http://suihua.dbw.cn   2016-06-07 17:06:33

  东北网绥化6月7日讯  近日,安达法院铁西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董某与被告马某于1999年2月登记结婚,婚生一子一女。双方婚初感情尚好,后因感情不和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口角打仗,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一子一女归被告抚养,抚养费自理,债务3万元由被告偿还。法官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离婚,一子一女由被告马某抚养。原告董某每月探望子女一次,被告马某予以协助,3万元债务由被告马某偿还,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作者: 郝雪明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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