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物价局开展“价格环境优化年”宣传周活动
绥化价格信息网   2016-05-17 17:08:34

  按照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绥化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价格环境优化年”活动,集中力量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深化价格服务。为扎实推进“价格环境优化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绥化市物价局于5月17日在市区繁华地段─绥化市世纪华辰购物广场一楼大厅举行以“规范价格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价格环境优化年”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宣传周开展系列宣传教育,以此为标志,拉开了全市“价格环境优化年”活动的序幕。市物价局和北林区全体物价干部、商贸流通企业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刘小宾局长主持,市政府副市长刘维权出席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市政府领导和市区物价局领导向绥化市方圆正大鞋城、黑龙江泰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大世界家居广场、正大现代经营管理公司、同仁妇科医院颁发2015年度市级价格诚信单位牌匾;向绥化市世纪华辰购物广场、大润发超市、康达大药房、宏昌昌盛商贸有限公司、华晨商贸有限公司商厦分公司、方圆正大鞋城、黑龙江泰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大世界家居广场、同仁妇科医院、康明眼镜店颁发市级明码标价示范单位牌匾。

  启动仪式上,绥化市华辰集团总经理助理刘岩代表商贸流通企业向发出倡导价格诚信、加强价格自律的倡议,号召全市商企在经营活动中认模范遵守价格法,加强价格自律,优化市场价格环境。

  启动仪式后结束后,市区干部职工在世纪华辰购物广场门前向群众发放装有宣传单、价格法规政策宣传册和印有“12358”宣传内容的环保购物袋。同时,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价价格咨询,受理群众价格举报。


市政府副市长刘维权、市区物价部门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向经营单位颁发“价格诚信单位”牌匾

启动仪式上向经营单位颁发“明码标价示范单位”牌匾

市区物价局领导向市区群众发放价格政策宣传资料

 
作者:    来源: 绥化价格信息网     编辑: 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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