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绥化新闻网 > 社会新闻 正文
为给表弟娶媳妇 表哥拐来妇女卖给表弟
http://suihua.dbw.cn   2010-02-23 14:32:01

  东北网绥化23日讯 日前,北林警方经缜密工作,破获1起非法拐卖妇女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及2名非法入境朝鲜妇女。

  2009年12月末,三河派出所民警张喜才在辖区走访时获得重要线索:三河镇某村居民曹某花了2万多元买了一个朝鲜妇女当媳妇。张喜才立即向所长安辉明汇报,安辉明马上带领民警开展侦查。民警们在该村进行细致走访获得了曹某花2.4万元,从其表哥王某手里买了个朝鲜妇女的大量证据。为将买卖妇女的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民警确定了先抓捕王某再抓捕曹某的工作思路。安辉明组织民警们对王某与曹某的住处秘密布控。

  2009年12月30日,民警在王某住处将王某及同居的朝鲜妇女金某(30岁)抓获。并迅速赶到曹某家,将曹某与其朝鲜籍“媳妇”李某(21岁)抓获。经审查,金某与李某均无护照,她们交待了从朝鲜偷渡到中国的违法事实。经审讯,王某对将李某卖给曹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曹某对购买李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王某在建三江打工时认识了偷渡来中国的朝鲜妇女金某(30岁),两人确立了情人关系并同居了。王某通过金某认识了朝鲜妇女陈某和陈某带到建三江的偷渡到中国的朝鲜妇女李某。王某想到同在建三江打工的表弟曹某年龄大了还没结婚,于是与陈某商量将李某卖给其表弟曹某。陈某与王某一拍即合,两人商量好价格,定下以2.4万元的价格将李某卖给曹某,钱到手后两人再分钱。曹某与李某见面后对李非常满意,交给王某1000元定金,带着李某回到了北林区三河镇老家。2009年12月20日,王某回到北林区三河镇与曹某签了一份合同,曹某把其余的2.3万元钱交给了王某。事后,王某自己留下8000元,交给了陈某1.1万元,给了李某5000元。曹某“娶”了新媳妇的高兴劲还没过,就被三河派出所抓获了。

  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嫌疑人曹某被依法取保候审,金某与李某被拘留审查,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 范宗勋 陈速升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相关新闻
黑土摄影
广播、电视新闻
广播新闻 行风热线
电视新闻
电视晚新闻
数字新闻
参政议事
绥化专题外宣片
理论研讨
黑土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