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提留、乡统筹不收了,农业税取消了,乡村干部失去了管理和调控农民的手段,村务公开“一事一议”一度出现“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海伦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新途径,先后研究制定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八项制度,进而出台了《海伦市村级“一事一议”推进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把村务“一事一议”上升到转变农村工作方式方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在全市普遍推开,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稳定、社会进步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点评:活化村民代表产生办法,把“邻里型”代表变为“利益群体型”代表,打牢了议事主体的群众基础
解决好村民代表选举问题,是开展“一事一议”工作的首要前提。过去挨家挨户推选村民代表的做法,途径过于单一、机械,必然出现“矬子里而拔大个”现象,选出的代表缺乏议政能力;也可能产生“矛盾窝里选代表”问题,代表不了村民意愿。造成选出的代表不愿干,没选上的还有怨气。因此,海伦市突破了在邻里范围内选代表的传统做法,尝试以“利益群体”为单位,以感情亲情为纽带,以威望信任为标准,以在家参会为条件的推选办法,从经济实体、同一生产项目农户、党员服务区、亲戚朋友中推选出各种群体利益代表4764人,提高了代表队伍的整体素质。
随着农村专业化生产的进一步完善,在农村形成了各种加工业、养殖业企业或经济实体。在这些实体中,有许多公道正派、关心集体,懂政策、有威信的能人和强人。针对这个现实,海伦市按实体规模的大小,每个实体选出1~2名村民代表,共选出579人,代表自己的“利益群体”,参加村务决策。
受地域和市场影响,各地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种植业、养殖业生产格局,同一生产项目农户之间在选种、防病、销售等环节有许多“共同语言”。海伦市就把他们组织在一起,按生产项目进行分类,每一品种农户推选1~2名代表,选出1060人。这些松散型的利益共同体都有了自己的“代言人”,表达他们的愿望要求,参政议政,为村里发展献计献策,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党员服务区是海伦市创造的发挥党员作用的独特做法,每个党员按居住区联系、帮扶10多家农户。他们以其为载体,按服务区推选村民代表,共选出1737人。
在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村,亲情和友情仍然是联系农户的重要纽带,每逢天灾人祸、红白喜事、拆借资金、帮工出力的关键时刻,农户大都依靠亲戚、朋友,他们的住处可能不相邻,但相互间的依赖程度却很紧密。这个市就让他们自愿组合,自推代表,共推选出代表1386名。
点评:细化“一事一议”工作程序,把少数人议事变为多数人议事,增强了议事的科学性
在实践中海伦市感到:要想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一事一议”,必须把村务公开、民主决策贯穿于“议事”的全过程,做到“三步走”:议前公开、议中公正、议后公示。
每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都由村委会提前2~3天把会议议题通知给村民代表,并要求村民代表认真走访自己的联系户,就会议议题充分征集村民的意见,真实地了解民意,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
海伦市在议事过程中,村委会只提出议题。不提出具体意见,让村民代表充分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对一般议案,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对重大问题和分歧较大的问题,采用投票的方式表决。他们正在探索试行“双票制”,就是村民代表要投两张票,如果所代表的户一半以上赞成,就投两张赞成票;一半以上反对,就投两张反对票;一半赞成一半反对的,就投一张赞成票和一张反对票。这样,确保村民代表不强行民意,村民的不同意愿能够真实地表达出来,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决策,保证了议事过程的公平、公正。
村民代表会议结束后,由与会代表及时把会议的决定传达给自己所代表的村民,再走访一次群众;同时村委会还及时向村民公示,公示期为两天。
点评:强化监督管理,把民主决策及时转变为民主管理,确保了执行决议不走样
“一事一议”关键在决策,重点在落实。海伦市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并充分利用公开阵地把执行过程的监督权交给群众,监督村干部实施决策是否走样,监督村民执行决策是否到位,监督财务执行是否合理。
在实施过程中,村民如发现村干部对“一事一议”方案不执行或执行走样,可随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反映,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对造成严重失误和失职的,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提出质询,村干部必须到会予以说明和解答,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审查和处理。必要时村民代表会议可向村委会提出对村干部进行罢免的意见。永富乡连升村经“一事一议”做出筹资筹劳修建村屯道路后,一些村民代表发现在修路过程中,未按议定的宽度等标准进行,有“偷工减料”迹象,及时提议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按标准重修,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村委会利用公开板、发通告、广播公布等形式,对村民执行决议情况进行公告。在内容上,对完成任务的进行公开,以示鼓励,使村民之间相互监督、相互督促,保证落实到位。东林乡玉泉村去年秋收后,准备对村屯道路进行整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就利用村里的广播每天公布各户交款情况,仅3天时间,就把修路款全部筹齐。
“一事一议”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事项决定后,必须向全村公示,再报乡镇经管站审核、乡镇政府审批,最后由村委会负责落实执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负责对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村委会在执行“一事一议”事项过程中,必须将公益项目的预算、决算、进料、用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点评:优化外部环境,把民主决策的法律效力由村内拓展到村外,营造了基层民主政治氛围
村级“一事一议”能否开得好,既要看下面,更要看上面,把“一事一议”当作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来抓,当作经营农村、管理农村、稳定农村、发展农村的中心环节来抓,靠制度优化,使村民代表会议的法律地位在农村各阶层得到认可;靠组织优化,把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效力延伸到乡镇机关;靠前置条件优化,把村民议事程序上升为上级部门审批的重要依据。
海伦市明确了什么事该议,什么事不该议,解决了议事内容的法制化问题。他们规定凡涉及筹资筹劳的事项,均列入“一事一议”范畴,同时规定了“一事一议”的议题必须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提出的议题必须填写议题表,经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正式议题,但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议题必须列入会议议题。其他村民如果有议案、有问题、有疑问,要通过村民代表的途径进行反映。达不到五分之一联名的,村委会不列入议题来研究。这样就使乡村两级干部、各类经济组织和广大村民之间沟通协商有了一个章程,有了一个规矩,有了一个途径。
乡镇党委、政府在指导各村工作时,充分尊重村民代表会议的意见,村民愿意干的事情,乡镇党委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群众不愿意干的事情,乡镇党委、政府从不强行摊派。东林乡在审核村办公益事业项目时,要求各村都要附带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以村民代表会议是否通过为依据,确定干与不干。
《海伦市村民代表会议规程》明确规定,市直部门在审批村级事项时,必须审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这一前置条件。村集体兴办企业、办理银行贷款、进行土地转让时,如果没有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工商部门不予办理执照,银行不予贷款,土地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在推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低保对象一律要经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到民政部门审批时,都要附带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上要有村民代表的签字画押。这样,有效地提高了村民代表会议的法律地位,促进了全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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