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光荣乡黎明村是省级新农村建设“万村千乡”试点之一。在新农村建设中,黎明村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把村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起了以国家政策投入为基础,以村集体公益投入为支撑,以村民自筹投入为补充的网状立体式村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撑起了“保护伞”。
依靠国家保障政策构筑社会保障的“牢固支柱”
黎明村抓住国家不断加强社保体系建设的有利机遇,积极引导村民融入“大社保”体系。通过开展新型合作医疗互助体系、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体系、计生优待奖励扶助体系,全力构筑起保障体系建设的“牢固支柱”。年初,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型合作医疗,全力动员村民参与,并积极组织费用收缴,全村1700人全部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为了解决困难村民生活难题,大力争取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扩大低保覆盖面。目前,全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村民有35人,占困难人口总额比例的98%以上,基本达到了应保尽保。
依靠集体公益保障制度构筑社会保障的“网状支撑”
为了提高村民社会保障水平,黎明村从集体积累中划出一定比例的公益基金,建立起四项集体公益保障制度,形成了保障体系建设的“网状支撑”。建立就学补助制度。村里明文规定,凡是升入国家专科以上院校的本村学生,村里一次性资助2000元助学奖励金。近两年,村里共支出助学补助金3万元,有15名学生受益。建立就医补助制度。凡是患有重大疾病,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村民,在享受合作医疗政策之外,村里为其一次性定额报销2000元医药费。近两年,村里共支出就医补助近4万元,有18名重病村民得到及时救助。建立扶老补助制度。村里为超过七十岁的村民每月补助15元生活费,为老干部、老党员每月补助25元生活费,月初到村里领取,不挤不占,按时发放到位。目前,全村七十岁以上老人共152人,占全村总人口比例11%,全部享受村里的扶老补助政策。建立房改补助制度。为了鼓励村民改善居住条件,制定了房屋改造补助制度,对新建70平方米以上砖瓦结构住房的农户,村里一次性给予2000元房改补助。目前,村里共支出补助资金14.4万元,使67户农户受益,危房全部得到有效改造,全村砖瓦化率高达75%以上。
依靠社会保险力量构筑社会保障的“面状覆盖”
积极鼓励村民参加社会保险,形成了保障体系建设的“面状覆盖”,对于购买财产保险的农户,如发生意外灾害,除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外,村里还进行相应的经济救助。对于没有购买保险的农户,则不享有此项优惠政策。年初以来,全村参加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医疗救助保险的农户达到274户,有效规避各种意外风险,防止了农户因灾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的发生。对于遭受意外灾害的投保农户,村委会主动帮助其依法理赔。近两年,共帮助农户成功理赔78起,为投保户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有效调动了农户投保热情,形成良性循环,推动了全村网状立体式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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