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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http://suihua.dbw.cn   2007-10-24 08:57:24

  东北网绥化10月24日电10月22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烈,副主任张贤超、王兴彪、刘占生、刘万发、陶福胜、李红霞,秘书长朱汉伟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绥化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绥化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绥化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吕学筠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宋长春法职的议案。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议案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审议情况的汇报;通过相关审议意见(草案)、报告、议案等。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通过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全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试点乡(镇)、村的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同时也存在着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加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新农村建设资金特别是配套资金短缺,新农村建设规划滞后,试点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会议提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的三点意见,即要扎实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实现当前建设和长远发展的有机结合;要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要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会议认为,200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以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案件质量为主线,不断强化队伍素质,提高案件质量,完善制度建设,在侦查、诉讼和监所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但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须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要从强化人大监督意识、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入手。认真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解决“不愿监督、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行使监督职权透明度不够的问题。二是认真解决侦查、审判监督力度和查办司法干警违法行为刚性不够的问题。三是要认真查找自身执法不公和部分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四是认真解决检察院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不畅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够的问题。五是认真解决队伍建设滞后和干警知识、专业素质不适应监督工作需要的问题。

  第二次全体会议还原则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免去吕学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撤销宋长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资格。

  市政府副市长李宝山、秘书长康长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吉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明等列席了会议。

 
作者: 肖立平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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