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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债务扣押他人方法不当触犯刑律
http://suihua.dbw.cn   2007-09-30 09:04:34

  东北网绥化9月30日电索要债务要采取正当的途径,通过法律或相关部门来解决,且不可头脑发热行为过激而触犯法律。近日,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就审查起诉了一起因索要债务而引发的非法拘禁案。

  现年37岁的马某系庆安县个体业主,因生意上的往来刘某欠他1万元钱,马某多次催要,刘某始终未还,气急之下马某采取了非常措施。2006年8月27日13时许,马某开车来到刘某家,以邀请刘某帮助其卖木材为由将刘某骗出。马某带刘某先假装看了一下木材,后带至教育砖厂一房屋内将其看管起来,向其索要欠款,并威胁刘某不还钱就不放人。刘某无奈只好打电话四处联系借钱,马某及手下工人轮流看管怕其跑掉,直至第二天15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才将刘某解救出来。

  由于一时的愤怒和索债的方法不当,非法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结果是不仅没有要回钱,而且自己还受到了法律的追究。目前,马某涉嫌非法拘禁他人,庆安县人民检察院正对其审查起诉中。

 
作者: 林希成 马治民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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