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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电力设备害己害人严惩
http://suihua.dbw.cn   2007-09-17 09:52:07

  东北网绥化9月17日电近日,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对家住铁力市铁力镇前社区居委会二组的居民贾某以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2006年2月16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贾某伙同两个同伙窜至庆安县平安镇永平村大江店屯盗得50千伏变压器一台、100千伏变压器一台,价值人民币21280元,致使部分居民用电被停,造成较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8条和第119条第1款之规定,贾某的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作者: 程春艳 马治民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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