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人民秉承和发扬老区光荣传统,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中,与驻军共谱和谐篇章。
多年来,绥棱深入开展军地一体化建设,建立了驻绥部队、驻绥单位参加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协会,采取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军地经济共同发展。在落实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中,驻绥单位积极参与,利用联系面广的优势,招商引资3600万元,先后开发建设了县党政办公中心、县社综合楼、第六中学、实验小学和绥四公路部分路段的建设,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县里的有关部门在部队生产资金筹集、粮食销售等方面提供便利,促进了部队经济发展,使驻绥部队农副产品基地和部队后勤基地年收入都达到了400万元以上。
在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中,这个县始终把支援部队建设当作己任,办实事、重实效。驻绥部队也把绥棱当作第二故乡,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较好地支援了绥棱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县政府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拿出近百万元为绥棱县消防大队和武装部改建了营房,增添了设备。还为驻军部队购置了电脑、电视机、洗衣机和淋浴器等设备,极大地方便了驻军官兵学习和生活。几年来,在共建共育活动中,共建联系点35个,完成共建项目4个,投放共建资金200多万元,修筑军民共建路25公里,共建小学8所,共建敬老院3个。驻绥官兵也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帮助靠山乡光芒村、双河村通上自来水,解决当地群众吃水难问题;修建白色路面4500延长米,解决村民行路难问题;协调各方面关系,为这个村500户安装了有线电视。
几年来,绥棱县抓住优抚工作的主要矛盾,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探索优抚工作新方法,切实解决了8837名老复员军人和伤残军人住房难、医疗难、生活难等问题。县里按照规定标准把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补助一次补发到位,定补费每月达225元;“三属”和伤残军人抚恤都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兑现;从2000年开始,每年县乡财政都筹集近30万元,提高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310元提高到4000元标准。2006年,将优待金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超过当地人均收入标准。
县里先后为170户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维修和新建了住房,仅2004年至今,共为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三属”新建住房112户274间,维修住房653户1529间。为843位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三属”解决医疗费35万元,较好地解决了治病难问题。同时拨款15万元,为46名军转干部补交了医疗保险费,使他们就医得到了保障。对居住在城镇和农村的老复员军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其享受双重保障。同时,退役军人做到了及时接收、及时研究、及时安置,并鼓励退役军人自谋职业,先后为485名退役士兵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485万元,仅此一项,县财政匹配资金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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