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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反受伤被判徒刑五年整
http://suihua.dbw.cn   2007-07-20 09:01:51

  东北网绥化7月20日电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强奸案作出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5年。

  王某系安达市青肯泡乡某村农民,2006年9月27日、28日晚7时许,王某两次窜至邻居丁某家,以给香烟的手段进行引诱,欲与其二女儿丁某某(22岁)发生性关系,并对其进行猥亵,后因丁某某极力反抗未能得逞。9月29日晚7时许,王某再次窜至丁某家中时,被丁某某将脖子挠伤、眼部打伤,并被丁某某的母亲张某发现后逃离现场,后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将王某依法抓获。

 
作者: 李英群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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