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绥化新闻网 > 社会新闻 正文
强种他人土地被诉法院返还
http://suihua.dbw.cn   2007-07-05 09:29:26

  东北网绥化7月5日电近日,明水县法院兴仁法庭审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案,明水县兴仁镇某村委员会已经将土地依法承包给了原告张某,可是被告冯某却强行耕种,原告无奈诉至法院,法院为他讨回了公道。

  张某于1999年欠村里提成款、农业税,被村里将承包田收回,2005年张某交齐欠款后,村里将土地退还给张某,但其中有5亩地由冯某耕种,拒不返还,村里也多次进行调解,都未解决,2005年、2006年,冯某继续强行耕种。明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冯某返还原告张某承包田,并赔偿两年耕种土地的损失。

 
作者: 金少茹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孙伟
相关新闻
黑土摄影
广播、电视新闻
广播新闻 行风热线
电视新闻
电视晚新闻
数字新闻
参政议事
绥化专题外宣片
理论研讨
黑土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