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7月3日电为了适应新形势,北林区采取依托社区加强对流入和居住在社区党员进行五种“管理”,较好地发挥了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对流动党员进行“协管”。通过建立社区流动党员服务站及成立管理外来党员委员会等为流动党员安“家”,并及时为流动党员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经营、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后顾之忧。通过制订流动党员目标管理、党费收缴、党日活动、参加学习和行为规范等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全区116名流动党员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对下岗职工党员进行“托管”。针对下岗职工党员心怀失望,心里不平衡状况,社区党支部成员积极主动、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分片包户上门找他们谈心,理顺他们的情绪,减轻他们的思想压力。通过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和组织生活,给他们以“家”的温暖,增强他们的党员责任感;通过社区服务中心、再就业指导服务站等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机会,增强他们再就业的信心。
对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党员实行社区“接管”。按照企业党建与企业改革同步进行、党建为改革服务的要求,区委积极协调街道社区党组织和企业党组织做好这类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目前,已经实行“两个置换”的区属企业的43名党员被社区党组织接管。
对离退休职工党员实行“共管”离退休党员定居社区后,社区党支部与离退休党员的原单位党组织对他们进行共同管理。为发挥离退休党员在社区建设中作用,社区党支部组织德高望重、办事热心、有一定专业特长、身体好、敢管事的老党员组成民事调解队、治安巡逻队、卫生服务队,发挥他们的余热。天缘社区组织8名老党员建立义务巡逻队维护小区治安,学府社区组建了老年合唱团,定期自编自演节目,丰富了社区文化生活。
对在职党员进行“双管”。区委组织部制定了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制度、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双向评议、双向考核、双向反馈制度,较好地实现了在职党员的双重管理,即在职党员在单位工作时间内由单位党组织管理,八小时以外进入社区由社区党组织管理。引导和督促在职党员不仅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而且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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