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绥化新闻网 > 时政新闻 正文
市纪委出台33条“规矩”自我约束
http://suihua.dbw.cn   2007-06-22 07:48:09

  东北网绥化6月22日电市纪委大力推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强化自我约束。日前,研究制定了《绥化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暂行规定》,集中在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奖惩、监督等方面共33条内容,对干部调入、调出、轮岗、考核等做出严格规定。

  《规定》的要义体现在9个方面:

  建立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调入考察责任制,严把进人质量关;委局机关、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配偶原则上不列为拟调入干部人选;加大干部轮岗力度,任现职5年且在任期内未调岗的正科级干部、任现职和下一级职务累计8年以上干部进行内部跨室轮岗;严格履行干部交流程序,干部交流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对委局机关干部工作进行实绩考核;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约束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建立和完善督察回访制度,定期对基层单位、受检单位、发案单位和被检查人进行走访测评,了解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的政策、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聘请监督员,监督和反馈纪检监察干部的风纪情况;对在工作中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规定的,根据问题性质及程度,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待岗学习等组织处理,问题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 张云鹏 丛唤声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孙伟
相关新闻
黑土摄影
广播、电视新闻
广播新闻 行风热线
电视新闻
电视晚新闻
数字新闻
参政议事
绥化专题外宣片
理论研讨
黑土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