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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工商局推进“阳光收费”
http://suihua.dbw.cn   2007-06-20 14:46:23

  东北网绥化6月20日电绥棱县工商局采取六项有效措施,确保全县工商系统“阳光收费”。严格依照标准定费。个体工商户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核准,严格在收费许可证核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内收费。

  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在县政务中心注册服务大厅将辖区内收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用标准予以公示,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公示栏目查询到自己从事行业、经营规模所核准收费标准,使收费项目在阳光下操作。严格政策减免。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残疾证》的从业人员、军转复退人员、两证人员及应届大学生按国家和绥棱县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减免政策,扶持特殊群体人员就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出力。严禁收费人员存在对票款拖延截留、挪用、坐支、收费不开票据、随意减免收费、以吃抵费、以物抵费等不规范甚至违法的收费行为。严格票据管理。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票据领用、核销严格进行登记、核准,确保票款相符、账款相符、账表相符、账物相符。严格禁止乱收费。注册审批过程中,严格按政策规定收费。“两费”收缴严格执行标准,不多收、不漏收,应收尽收。禁止上路设卡收费、拦车收费,杜绝弄权勒卡,杜绝强行搭车乱收费。

 
作者: 魏建军 马文博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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