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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角引纷争伤人被判刑
http://suihua.dbw.cn   2007-06-19 10:12:47

  东北网绥化6月19日电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被告人郝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赔偿原告人李某经济损失17538元。

  2006年9月21日11时许,安达市某乡居民郝某的邻居李某之妻因其家种的树被人扒了皮,在郝家院外的大道上谩骂,郝某认为是骂他家,遂与李某之妻发生口角,这时李某也赶了过来,由于平日两家矛盾较深,郝某从自家屋内拿出一把尖刀,扬言要杀死李某夫妇,在厮打过程中,郝某手持尖刀将李某左臂扎伤。

 
作者: 李英群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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