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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将提升
http://suihua.dbw.cn   2007-06-15 09:53:50

  东北网绥化6月15日电我市两级法院在创建“四型”法院过程中近期又有新举措:通过统一司法标准,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借助新闻媒体,提升民事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一些民事审判行为也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6月13日上午召开的全市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分析了当前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为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体系中,民事审判的主体地位越来越明显,市县两级法院6年来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总数的80%以上,一半以上的一线审判人员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工作面广量大成为民事审判工作最突出的特点。面对新的变化,市县两级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着不适应的问题。

  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定位:建立公正高效权威民事审判制度,为市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具体是针对目前市县两级法院由于司法标准不统一,存在着“同案不同判”问题,通过规范法官裁量权的行使、建立适用法律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两级法院的工作联系等,统一司法标准,切实维护裁判的公信力。树立司法公开理念,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同时,所有的民事案件要全部公开宣判。依法公开裁判文书,不仅要公开案件事实,还要公开裁判理由,公开诉讼程序中的相关环节,反映裁判形成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民事审判工作,介绍有关诉讼常识,点评典型案件,提升民事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市中级法院院长杜吉国在会上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占生、市政协副主席范育松,市委政法委的有关领导,市人大、市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律师应邀出席会议。

 
作者: 孙英 李云峰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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