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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干活没合同事后算账惹纠纷
http://suihua.dbw.cn   2007-06-08 08:20:41

  东北网绥化6月8日电近日,绥化农垦法院红光法庭立案审理了一起因机械作业费约定不明,又无劳务合同而引发的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案件。此案经主审法官调解审结,由被告翟某付给原告王某机械作业费2800元。

  2006年春季,翟某找到有机车户王某为其开垦荒地36亩。年终,王某找翟某索要机械作业费时,双方因每亩开荒地机械作业费的单价产生纠纷。原告诉称在机车作业前已与被告口头约定好价格,被告辩称当时双方没有约定价格,按市场价算。

  法庭在审理中认为:原、被告双方虽未签订劳务(雇佣)合同,但劳务关系事实存在。在诉讼举证期限内双方对自己的主张都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双方在此纠纷中都有过错。主审法官适用调解方式审结此案。

 
作者: 姜海涛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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