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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被抢就报复砸车伤人被判刑
http://suihua.dbw.cn   2007-05-30 10:35:57

  东北网绥化5月30日电2007年4月,望奎县郭某在邻县某乡购买杨树期间,抢走了该乡农民姜某的生意,姜某当时便产生了报复念头。5月6日12时许,姜某(另案处理)伙同被告人朱某、张某骑一辆摩托车,持菜刀、木棒窜至郭某所在屯子,姜某指使朱、张二人将郭某停放在屯附近用于看树的一辆捷达车风挡玻璃及门窗砸碎,逼迫车内的于某离开汽车。朱某持木棒、菜刀追赶于某未果,遂用木棒打于某,打在于的腿上。朱某、张某要求车内的另外两个人下车,两个人分别被砍成轻伤。被告人姜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朱某和张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

 
作者: 任临旭 李彦祥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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