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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清理民转公人员土地
http://suihua.dbw.cn   2007-05-22 09:23:29

  东北网绥化5月22日电绥棱县纪委等部门对既吃公饷又以农民身份种承包田的“两栖人”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120名民转公人员承包田800多亩,补交承包费19万元。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乡村干部、教师等民办人员转为公办后,其原有的承包田应按机动地管理,或由所在村屯收回,重新分给农民,但部分乡镇、村屯,因政策执行上的“缺位”,造成了那部分人既吃上了公饷,又享有“农民待遇”。为将这部分人清理出农民队伍,这个县纪委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各乡镇、村屯进行了清查,对民转公人员进行了登记、清理。将清理出的民转公人员的承包田按机动地进行处理,补交承包费;对本人不愿种的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分给缺地的农户。

  还地于民

  土地不仅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民最主要的生活来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政策法律赋予农民承包经营集体土地的权利。

  我市延长土地承包办法第18条规定,户口在本村的乡村民办人员、乡村企业从业人员,一律分给承包田。民办人员转为国家正式职工,其承包田按机动地收费。

  国有政策,市有办法,而在我市仍存在民转公人员,既持卡从财政开着工资,又有承包田,享受着“农民待遇”。可贺的是绥棱县开了个好头,对此现象进行清理,按政策进行了处理,还地于民。

  绥棱清理民转公承包田,可以说杜绝了民转公人员与农民争利现象发生,有效化解了由此引发的土地矛盾,也营造了和谐、公平的土地分配环境。

 
作者: 张树刚 张金凤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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