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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不和闹纷争造成损失上法庭
http://suihua.dbw.cn   2007-05-18 10:41:03

  东北网绥化5月18日电日前,绥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案件的起因是邻里矛盾,造成的损失达到了2.7万余元。

  2006年8月11日,绥棱县泥尔河乡跃进村村民罗某和邻居孙某一起给同村村民朱某家帮工,在中午吃饭时,孙某提出在自家与罗某家之间修建一道砖墙,因罗某家小鸡进入孙某家被药死过,所以罗某表示同意并说,省得以后我家小鸡进你家院子被药死。孙某反击说,谁让你家经管不好了,进来就药。二人遂发生争吵,孙某拿起饭碗把罗某头部打伤,进而厮打到一起,造成罗某右髌骨骨折,住院治疗42天,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双方就赔偿问题走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孙某赔偿原告罗某各项损失共2.7万余元。

 
作者: 伦安军 张中林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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