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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留隐患昔日“夫妻”公堂见
http://suihua.dbw.cn   2007-04-02 10:12:23

  东北网绥化4月2日电一对青年男女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后来因感情不和分道扬镳,但在彩礼返还上双方却发生了矛盾。

  男青年王某和女青年李某系北林区三井乡人,2006年3月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在一起同居。同居前,王家支付李家彩礼4万余元,并另外购置了彩电、洗衣机等生活用品。但二人同居后,因缺乏足够的信任和了解、性格差异等原因经常吵架,亲友多次劝解也无济于事。终于在6月的一天,女青年李某回了娘家,并表示不想和王某继续生活下去了。王家在多次找人说合无效后,也不打算迁就下去,但要求李家退还彩礼。三井乡司法所受理后,对双方当事人及家长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双方都有所让步的前提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李某解除同居关系,李家返还王家彩礼3.5万元,除个人衣物外,其余财物归王某所有。

 
作者: 刘欣 郝有金 杨成申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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