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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10条禁令规范从政行为
http://suihua.dbw.cn   2007-03-30 10:17:52

  东北网绥化3月30日电记者日前从绥化市纪委获悉,为推进“为民、务实、清廉”的市政府领导班子建设,一项事关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班子自身廉洁从政的10条禁令已经出台。

  此项《关于市政府领导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主要为:市政府领导在公务活动及日常工作中严禁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借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过生日、乔迁及子女升学、参军之际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到下属单位和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企业的物资和资金。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干预建设单位招投标,不准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透露标底,为施工单位投标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向建设单位指定或介绍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指定或介绍购买相关的建筑材料及设备;不准收受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的好处。严禁采取暗标、授意、指使等手段干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批租转让,不准从中谋取私利和收取任何好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要实行公开招标拍卖。财政性资金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准暗箱操作;严禁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资金以及救灾资金和国债资金。不准虚报、瞒报各项经济指标数字,严禁搞“政绩工程”,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坚持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以考察、培训、招商等名义到国内风景名胜区旅游;不准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禁止私自从事赢利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家属、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作者: 张云鹏 丛唤声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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