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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议
http://suihua.dbw.cn   2007-01-12 08:50:36

  (中国共产党绥化市二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绥化市第二届一次全委会原则通过了《中共绥化市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从绥化作为农业大市的市情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对未来一个时期的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是指导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

  全会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市经济长足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稳步推进,中心城市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优良生态环境全面打造,正风兴市局面进一步巩固,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营造了良好环境。同时,构建和谐社会所强调的关注弱势群体、支援贫困地区、倡导社会公平等一系列重要方针,也为我们相对落后地区加快发展、实现跨越赶超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还存在着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全会认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的跨越发展引领和谐社会建设,在发展中创和谐,在和谐中谋发展,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人民群众公平、公正地享受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和权利,继续深化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全力化解历史性沉积矛盾和改革中突发矛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特色文化大市建设,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着眼长远、抓好当前的原则,改革开放、激励创新的原则,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原则。

  全会认为,《实施意见》确定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实事求是,现实可行。从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建设、民主和法制建设、和谐文化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研究部署和谐社会建设,反映了和谐社会建设的一般规律和本质要求,措施具体到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全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新一届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全面投身到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来,为实现市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跨越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作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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