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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http://suihua.dbw.cn   2006-12-13 09:01:17

  东北网绥化12月13日电12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绥化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预案》的出台是为了规范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总体预案中对报告、处置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预案规定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逐级上报到省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不得超过3小时;事件发生后,事发当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必须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应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市政府应急办或市政府有关部门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预案》中明确了包括人力保障、财力保障等在内的相关部门在应急保障中的职责与任务;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规划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统筹安排,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市县两级政府负责。

  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王永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绥化日报》、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绥化晚报》记者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作者: 苗潆文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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